
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的通知
穗勘设协字〔2026〕15号
各分支机构:
为严格落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会分支机构建设与管理,统一机构岗位称谓、理顺组织架构体系,经协会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自《办法》正式施行之日起,对我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进行统一规范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我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原有岗位称谓统一按规范要求调整:原分会“会长”称谓统一调整为“主任委员”,原分会“副会长”称谓统一调整为“副主任委员”。
二、原设立理事会的分会,须统一调整为“委员会”,作为分会唯一议事决策机构。
三、不再保留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岗位称谓。其中,原分会“秘书长”岗位称谓统一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分会“副秘书长”岗位称谓统一调整为“助理副主任委员”。
四、协会将同步更新官方网站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等相关信息。
五、协会将严格依据《办法》相关规定,按既定程序推进分支机构组织优化调整及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制修订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6年7月31日




